2020年9月16日,*ST輔仁發布了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《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》的公告。從中可以看到:2020年9月16日,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《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》(處罰字[2020]86號)。
經查明,涉嫌違法的事實有:一、2015年、2016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、重大遺漏;二、輔仁藥業重大資產重組文件中存在虛假記載;三、輔仁集團在重大資產重組中提供信息虛假;四、2017年、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、重大遺漏,2018年未及時披露關聯擔保。
據了解,目前*ST輔仁收到的只是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》,最終的結果還需要等待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的確認,一旦認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,根據相關司法解釋,在2016年4月9日至2019年7月26日期間買入,并在2019年7月27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(無論是否解套)的投資者,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。也可以將姓名、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(建議為Excel文件)發送到weiquan@hongzhoukan.com的郵箱,參與由《證券市場紅周刊(博客,微博)》“民間維權”欄目組織的索賠預征集活動。參與此活動的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,最終索賠條件與獲賠情況根據法院判決為準。
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、性質、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,依據2005年《證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,證監會擬決定:合計對輔仁藥業處以120萬元罰款;對輔仁集團處以60萬元罰款;對朱文臣處以150萬元罰款;對朱成功、朱文亮、蘇鴻聲分別處以35萬元罰款;對朱學究處以30萬元罰款;對朱文玉處以25萬元罰款;對趙文睿處以20萬元罰款;對安慧、耿新生、李雯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;對張海杰處以13萬元罰款;對李成、云海分別處以8萬元罰款;對張雁冰處以6萬元罰款。
*ST輔仁還在公告中表示:公司對上述事項帶來的影響,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。公司將提高有關人員規范運作及信息披露水平,嚴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規范執行,對存在的問題切實整改,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。并對后續事項及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
據“天眼查APP”顯示,*ST輔仁的主營業務為醫藥板塊、新能源新材料板塊以及藥物中間體(醫藥中間體、農藥中間體)板塊三大類。接下來,對于公司的相關事件進展我們也會持續關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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